2011年7月27日星期三

細讀張愛玲的《怨女》

一、引言


《怨女》這部小說是張愛玲(1920-1995)1955年移居美國以後的作品,評論界視之為〈金鎖記〉這個短篇的重寫。該小說原為《北地胭脂》(Rouge of the North)的中譯本,但批評家對《北地胭脂》的反應不大好,而該書直至1967年才能出版,但中文版於1966年已經在香港的《星島日報》連載。〈金鎖記〉初刊於1943年上海的《雜誌月刊》,及後張愛玲以之為底本改寫成《怨女》,故學者多採用對讀的方式以闡發其中的意義。本文擬就《怨女》這部小說作一分析,論述其結構及敘事特點,以見張愛玲對這部小說的藝術經營。

二、《怨女》的結構


這部小說在結構上的一個明顯特點,就是開端和結尾重複著銀娣拿油燈燒一個男人的手這個情節。小說共有十五章,高信生曾撰文討論其結構及敘述。該文將小說分作兩個部分:第一至七為第一部分,九至十五為第二部分;第一部分是銀娣嫁入姚家後十六年來的生活,第二部分是銀娣分家後的二十年寡居生活。至於中間的第八章,在時間和空間上將前後兩部分隔,前後兩部仿如鏡像(mirror-images),第八章的開端正好是「綠竹簾子映在梳妝台鏡子裡,風吹著直動,篩進一條條陽光」。該文又將該兩個部分各別再細分為二,即第一至三章和第四至七章,以及第九至十一章和第十二章至十五章。第五章是銀娣和三爺之間私情之始,第十一章的結束,正好是銀娣和三爺之間的私情的終結。

[待續…]

"Reading Eileen Chang's Rouge of the North" (細讀張愛玲《怨女》), Chunggugŏ munhak (中國語文學)[Korea], No.50 (December 2007), pp.383-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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