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6日星期一

澳門三十年來教育研究之回顧

1. 前言

澳門當代教育發展的一個明顯軌跡, 是政府從撒手不管到介入再到積極參與私立學校的教育。澳葡政府於1977年立法資助私立學校的《對不牟利私立教育事業的扶助》(第11/77/M號法律) , 或可理解為對私立學校教育的關注。該法例主要是規定對澳門私立學校的各種稅項的豁免和補助金等扶助方式。這種轉變或源於葡萄牙1974年革命成功後放棄了殖民主義。劉羨冰認為自澳督李安道(Garcia Leandro)於1976上任後, 澳門的管治出現轉變, 先是委任培正中學校長鄺秉仁進入立法會, 1978年3月批准澳門符合不牟利條件的48所私立中、小、幼學校給予資助 。1991年澳門立法會通過《澳門教育制度》(第11/91/M號法律), 為過渡期的教育創立了自身的法律體制, 之後再陸續增設各類學校, 於1995年開始按所頒佈的法規編制課程大綱和學習計劃, 逐步在官校試行並擴展至私立學校。2006年12月公布的《非高等教育制度綱要法》(第9/2006號法律)取代了第11/91/M號法律, 再度調整澳門特區的教育制度。從上世紀八十年代開始, 澳葡政府關注私立學校的教育, 開始進行教育調查和研究, 當時的東亞大學成立學術研究單位, 直接推動了本地的教育研究, 而民間的教育社團參與其中亦逐漸發展為一股研究的力量。本文將順着這一線索, 概述這些年來澳門的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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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續......]
《澳門研究》,  2018年第4輯(12月), 頁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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